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

梅崗城的故事讀後感

『梅岡城故事』(TO KILL A MOCKINGBIRD)讀後感
《故事簡介》

在這全美最有名的南方小鎮上,每戶人家的門都不上鎖,鎮上唯一的總機小姐只要聽見聲音就知道打電話的是誰。大家做什麼事都慢慢來,沒什麼好急的,反正也沒哪兒好去,而六歲的史考特和她哥哥傑姆,以及鄰居迪爾最大的樂趣,就是想辦法把躲在隔壁老屋的阿布引出來。阿布自從年少做錯一件荒唐事之後,二十年來不曾再出門。
但是當史考特和傑姆的律師父親艾迪克答應幫一位黑人辯護以後,他們瞬間成為全鎮的公敵。那些善良而堅信上帝的好人,明知道被告湯姆並沒有強暴白人女孩,卻仍然決定判他有罪……
《我的感想》

這是一本很老的小說(1960年)﹐也曾被拍成電影(1962年)。故事的背景發生在在阿拉巴馬州的一個淳樸小鎮梅崗鎮上, 1933年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。白人尤爾控告黑人湯姆強暴她的女兒﹐除了湯姆堅決否認涉案外,白人律師艾迪克斯也不相信尤爾的指控,在眾人的爭議下,接受法官的指派,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。
藉由六歲小女孩的眼睛,來看形形色色的人性、隱私與哀樂,對於人性的不完美與種族歧視雖有著銳利的省思,卻又寬厚包容。書中的主角﹐艾迪克是一位沈穩緘默的父親。他教育兒女的方式﹐一向是以身作則。而且更以身旁所發生的事物﹐隨時的機會教育。例如﹐當孩子被同學嘲笑,回來質問父親為什麼要替一個黑人辯護時﹐父親說「如果我不這麼做﹐我將無法抬頭挺胸做人」。當孩子受到欺負﹐ 而憤怒的說:他們都是壞人﹐父親會勸導著說「我們不能因為別人和我們立場不同而去憎恨對方。」。當小鎮居民威脅父親時,他說「兒子啊,等你長大些,你就會對人性了解的更清楚些。暴民總是由老百姓組合的,但他們還是一個人……一群野獸也能被阻止,只因為他們還是人…」而當法院判決下來,湯姆被判有罪時,杰姆不能接受地大罵不公平,父親冷靜地跟他說「在這個世界上,有些事情總是會使人喪失理智,使得他們不可能公正。在我們法院裡,如果白人跟黑人打官司,贏的總是白人。這類事情很醜惡,然而,卻是生活中的事實。」。看書的過程,我不只一次被這名父親角色給感動。即使生活有這麼多的不公平,卻沒有喪志。他明知道承辦黑人官司會受到排擠、明知到結果可能不太樂觀,卻還是頂著壓力去做。他以身作則,教導孩子勇氣與良善的重要。他不以打壓別人、或對他人口出惡言來顯示自己的清高與自豪,他要孩子懂得謙虛,要孩子從別人的惡行中,學到生活的道理。這名父親對孩子的諄諄教誨,讓我這個自以為相當重視子女教育的母親﹐自歎弗如。我總以為﹐女兒還小﹐讓她遠離一些不公不義﹐將她養在沒有細菌的溫室﹐才是對她最好的環境。所以﹐當女兒看了些電視﹐問我﹐這個人為什麼會這樣﹐那個人為什麼會這樣﹐我都以“你還小﹐不要管這麼多“來塘塞她的疑問。其實﹐6﹐7歲的小孩已經夠大了﹐如果父母親能夠耐下性子﹐循循善誘﹐幫助她睜大眼睛看這個世界﹐教導她美好善良的光明面﹐也讓她了解許許多多的無可奈何﹒﹒﹒那麼﹐在潛移默化中﹐孩子的吸收﹐將是無可限量﹐就像書中的女孩一樣。雖然﹐這本書裡描述到種族問題﹐白人與黑人的糾格﹐但我看到的是﹐一個正直的父親﹐怎麼身體力行地教育他的下一代。尤其是書末﹐描述到他的一對子女﹐差點受到尤爾的傷害﹐而後“布“救了他們﹐律師在百般掙扎下﹐同意警長以尤爾不小心﹐自己被小刀刺死的的偵結這個案子時﹐我終於了解﹐TO KILL A MOCKINGBIRD﹐指的不只是湯姆﹐還有在書中﹐一直存於小女孩與他的哥哥幻想的那位神祕人物:布。這些MOCKINGBIRD 雖然微不足道﹐但是﹐他們的存在﹐不會危害這個社會﹐而且會美化這個世界﹒
引用來源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trackback.php?blog_id=annannchen&article_id=202329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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